22 2 SDG2 消除飢餓,實現糧食安全,改善營養狀況和促進永續農業。 G 2 SDG 溫飽
23 2.1 SDG2.1 在西元2030年前,消除飢餓,確保所有的人,尤其是貧窮與弱勢族群(包括嬰兒),都能夠終年取得安全、營養且足夠的糧食。 T 8 SDG2
24 2.1.1 SDG2.1.1 2.1.1 營養不足發生率 I 14 SDG2.1
25 2.1.2 SDG2.1.2 2.1.2 根據糧食無保障情況表,中度或嚴重的糧食無保障人口發生率 I 15 SDG2.1
26 2.2 SDG2.2 在西元2030年前,消除所有形式的營養不良,包括在西元2025年前,達成國際合意的五歲以下兒童,並且解決青少女、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老年人的營養需求。 T 9 SDG2
27 2.2.1 SDG2.2.1 2.2.1 五歲以下兒童發育遲緩發病率(年齡標準身高小於世衛組織兒童生長發育標準中位數-2的標準差) I 16 SDG2.2
28 2.2.2 SDG2.2.2 2.2.2 按類型(消瘦和超重)分列的五歲以下兒童營養不良發生率(身高標準體重大於或小於世衛組織兒童生長發育標準中位數+2或-2的標準差) I 17 SDG2.2
29 2.2.3 SDG2.2.3 2.2.3 按懷孕分類(機率)的 15-49 歲女性貧血發生率 I 18 SDG2.2
30 2.3 SDG2.3 在西元2030年前,使農村的生產力與小規模糧食生產者的收入增加一倍,尤其是婦女、原住民、家族式農夫、牧民與漁夫,包括讓他們有安全及公平的土地、生產資源、知識、財務服務、市場、增值機會以及非農業就業機會的管道。 T 10 SDG2
31 2.3.1 SDG2.3.1 2.3.1 按農業/畜牧/林業企業規模分類的每個勞動單位的生產量 I 19 SDG2.3
32 2.3.2 SDG2.3.2 2.3.2 按性別和土著地位分類的小型糧食生產者的平均收入 I 20 SDG2.3
33 2.4 SDG2.4 在西元2030年前,確保可永續發展的糧食生產系統,並實施可災後復原的農村作法,提高產能及生產力,協助維護生態系統,強化適應氣候變遷、極端氣候、乾旱、洪水與其他災害的能力,並漸進改善土地與土壤的品質。 T 11 SDG2
34 2.4.1 SDG2.4.1 2.4.1 從事生產性和可持續農業的農業地區比例 I 21 SDG2.4
35 2.5 SDG2.5 在西元2020年前,維持種子、栽種植物、家畜以及與他們有關的野生品種之基因多樣性,包括善用國家、國際與區域妥善管理及多樣化的種籽與植物銀行,並確保運用基因資源與有關傳統知識所產生的好處得以依照國際協議而公平的分享。 T 12 SDG2
36 2.5.1 SDG2.5.1 2.5.1 中期或長期養護設施維持的糧食和農業動植物遺傳資源的數量 I 22 SDG2.5
37 2.5.2 SDG2.5.2 2.5.2 被歸類為面臨滅絕危險的當地品種的比例 I 23 SDG2.5
38 2.a SDG2.a 提高在鄉村基礎建設、農村研究、擴大服務、科技發展、植物與家畜基因銀行上的投資,包括透過更好的國際合作,以改善開發中國家的農業產能,尤其是最落後國家。 T 13 SDG2
39 2.a.1 SDG2.a.1 2.a.1 政府支出的農業取向指數 I 24 SDG2.a
40 2.a.2 SDG2.a.2 2.a.2 用於農業部門的官方資金(官方發展援助和其他官方資金流)總額 I 25 SDG2.a
41 2.b SDG2.b 矯正及預防全球農業市場的交易限制與扭曲,包括依據杜哈發展圓桌,同時消除各種形式的農業出口補助及產生同樣影響的出口措施。 T 14 SDG2
42 2.b.1 SDG2.b.1 2.b.1 農產品出口補貼 I 26 SDG2.b
43 2.c SDG2.c 採取措施,以確保食品與他們的衍生產品的商業市場發揮正常的功能,並如期取得市場資訊,包括儲糧,以減少極端的糧食價格波動。 T 15 SDG2
44 2.c.1 SDG2.c.1 2.c.1 食品價格異常指標 I 27 SDG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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