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豐榮,〈現代與後現代藝術觀點對台灣藝術理論與創作研究之意涵〉,讀後筆記,許世賢
「現代主義」的基本信念在透過理性與科學知識即可能達成進步,真正的知識使人類的領域跨越自然而且提供我們物質的豐盛。「現代藝術」則是指十九世紀末開始藝術的進步與發展,其中包含了形式主義(formalism)與表現主義(expressionism)這兩大部分。
「現代藝術精英主義」涉及了現代藝術中前衛派(the avant-garde)觀點,主要是在建構新的形式以期帶動社會的進步。
現代藝術觀點之傾向:(1)藝術是可以與實際生活脫離的;(2)支持抽象的藝術風格與形式;(3)藝術作品是帶有藝術家的情緒在內;(4)藝術家是具有啟發性的洞察者,時常至往後才為世人所接受。
後現代藝術觀點之傾向:(1)批判與反對「個人」與「真理」的存在;(2)反對所謂「合理性」的存在觀;(3)試圖模糊藝術與生活的界線;(4)藝術家的個人風格與形式不具重要性;(5)藝術作品中不該帶有藝術家的情緒在其中;(6)藝術家在其作品中不無任何的角色意義,作品本身才是最重要的。
台灣的現代藝術家無論是採用現代主義或者是後現代主義的理論在進行創作時,都不應該直接的全盤接受,自我反思是非常重要的。此外中國傳統的儒家人文主義美學、禪美學與西方的現代主義以及後現代主義的理論是可以加以揉合的,所以台灣的現代藝術家除了採用西方的藝術理論之外,亦應該結合中國的傳統理論,以形成台灣自有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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